国家纳米科学中心高层次人才招聘启事(长期有效)

发布时间:2019-05-14 | 【打印】 【关闭】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纳米中心”)是中国科学院与教育部联合共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位于纳米科学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现有3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分别是中国科学院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性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纳米标准与检测重点实验室和中国科学院纳米系统与多级次制造重点实验室,并于2020年批准筹建中国科学院纳米光子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筹)。国家纳米中心另建有理论室、 纳米加工实验室和纳米智能传感实验室3个特色实验室;设立纳米技术发展部,致力于公共开放平台建设,为纳米科技研究提供支撑,主要从事纳米检测技术服务,开展相关培训和研发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和培养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国家纳米中心现启动高层次人才的招聘工作,欢迎具有化学、生物、材料、物理、医学、光学等相关背景人员申报。具体如下:

  一、招聘方向 

  1. 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性、先进纳米生物技术、自组装纳米生物材料与药物、神经与脑科学、纳米免疫(疫苗)等;

  2. 功能导向纳米材料的规模制备及其应用、纳米系统与宏观体系集成的界面研究等;

  3. 纳米催化计算,新型光电、能源材料/器件物性计算,纳米-生物界面效应计算等;

  4. 先进/极限纳米加工、基于先进加工技术的新型纳米器件等;

  5. 多级次纳米结构的精细分析、纳米光电性能的精密测量、纳米器件的原位工况表征技术等;

  6. 基于新型纳米光子材料和结构设计的光场调控等;

  7. 微纳米传感器、微纳米功能器件等。

  二、职业发展环境 

  国家纳米中心成立20年来,一直秉承“研精阐微、为民辟用”的学术理念,不断追求卓越,在Nature自然指数排名中,已连续5年进入中科院各所前10名,基础科学研究能力现已跃升世界前列。近5年来,国家纳米中心不断增强承担“国家责”、做“国家事”的能力,先后牵头承担科技部重大项目20余项、基金委重大项目等30余项、中科院战略先导项目1项和基础研究项目2项。同时,国家纳米中心始终将人才视为第一资源,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先后培养了一大批人才,包括1名中科院院士、18名杰青和42名国家级青年人才等,现已成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摇篮。

  三、支持措施 

  1. 提供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岗位,独立建立课题组,享受国家纳米中心相应岗位的所有待遇;

  2. 入选者执行协议工资,基本年薪和产出绩效两个部分。其中,基本年薪50-70万元,产出绩效根据上一年科研产出单独核算;

  3. 中关村周边周转房一套或8000元/月住房补贴;

  4. 提供100万元安家费;

  5. 提供400-800万科研启动经费,终期考核优秀者,可提供200万后续经费支持;

  6. 提供1名事业编制助理岗位用于团队建设(其他岗位数量不设限),招生指标给予优先安排;

  7. 提供1间办公室,1间学生办公室,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8. 协助解决中关村周边学校子女入学入托。

  四、申报条件 

  1. 应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优良的科技创新潜质,有独立开展工作和较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2. 应具有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高校或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不少于3年(含)的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担任副教授或相当岗位的任职经历;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国家重大任务急需,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特别优秀者,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3.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申报程序 

  1. 个人申报。全年实时受理,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dhr@nanoctr.cn,国家纳米中心根据申报人情况及自身发展规划进行筛选;

  2. 组织答辩。候选人参加国家纳米中心组织的答辩会,期间提供国际或国内差旅补贴;

  3. 签订合同。通过答辩的申请人与国家纳米中心签订协议书,并配合完成后续相关手续。

  六、申报材料 

  1. 个人简历(中文,包括主要工作业绩,联系方式及近期免冠照片);

  2. 3-5篇已发表代表性学术论文摘要;

  3. 3封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4. 对将开展科研工作的设想(中文);

  5. 相关证明材料(可包括重要科研成果证明、国内外任职情况证明、学历证明、获奖证明、论文检索、专利、主持科研项目等);

  6. 岗位申请表(点击下载)。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45536

  联系邮箱:dhr@nanoctr.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邮编:100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