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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百人计划”科研人员招聘启事
 

国家纳米科学中心是中国科学院与教育部共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2003年底经中编办批准在北京成立。其研究方向定位于纳米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学术带头人。

一、拟招聘的主要科研方向    

医学成像/分子生物学/复合材料/超快光学性质/原位动态探测技术/太阳能电池

二、岗位职责    

作为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需随时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并带领一支队伍从事前沿科学研究,广泛与国际交流并开展合作,做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成果,培训出高素质的科技人才。    

三、“百人计划”应聘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来华或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并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海外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或其他相应职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3.独立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

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方向,具有长远的战略思想,能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创新成果。

5.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做出过具有国际水平的研究成果,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影响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等,其研究水平足以担当招聘单位的学术带头人。

6.恪守科学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尊重他人,具有为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而艰苦创业的奉献精神。

7.国内(院外)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岗位待遇     

按照中科院“百人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每位入选者将获得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配备实验室,获得中国科学院择优支持后,可以得到中国科学院提供的资金支持。聘期内须全职工作,待遇按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研究员岗位标准享受工资及各项保险及住房补贴,并享受“百人计划”项目津贴。     

五、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 

2.35篇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摘要; 

3.已取得的重要科研成果证明; 

4.国内外任职情况证明; 

5.3封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或推荐人联系方式; 

6.对将开展科研工作的设想。

六、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11号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人力资源部

•邮编:100190

•联系人:王青 范伟民

•邮箱:dhr@nanoctr.cn 

•电话:86-010-82545536 

•传真:86-010-62656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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