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是在中心主任领导下的管理部门,是负责人事、教育方面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
1、 中心内组织机构、岗位的设置和调整;
2、 人员规划的编制、人才队伍的建设及人事制度的建立、完善;
3、 人才的招聘、选拔及引进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管理工作,包括“百人计划”实施工作;
4、 中心人员进一步的开发工作,包括培训、在职学习等的管理;
5、 中心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员工考核方案的制定及具体实施,人员的转正定级、技术职称的聘任;
6、 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的相关管理工作,各种津贴、奖金的核发;
7、 高访学者与中心的交流管理工作、临时人员的聘用管理;
8、 博士后计划、招收、分配及日常设站管理工作;
9、 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制定,研究生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组织课程学习及学生的日常管理;
10、研究生及导师经费管理,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工作;
11、学位委员会及学位授予的日常工作,其他方式人才培养的相关事宜;
12、学位质量评估及导师队伍建设;
13、负责中心各类公派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
14、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各类相关文件的收发、保管、存档;
15、部门工作范围内各类信息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16、承担中心财务管理工作;
17、中心其他的相关工作。
人力资源部主任:范伟民 Email: dhr@nanoctr.cn